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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志协会常务理事会四届二次会议纪要
http://www..difangzhi.org 2007-12-23 16:42:09

中国地方志协会常务理事会四届二次会议于2003年8月5日~6日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常务理事11人,未能到会常务理事委托的代表3人,请假2人;列席会议的包括4名副秘书长在内的有10人。青海省政府秘书长胡先来,青海省地方志编委会总编辑、省地方志研究会会长谭奇等同志应邀参加了会议。

中国地方志协会常务副会长单天伦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本次会议的筹备情况,就会议议程作了相关说明,并代表协会在京领导对本届协会任期内的工作提出了几项建议。

为反映协会的广泛代表性,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会议接受了2002年12月中国地方志协会广州会议上很多代表的建议,对广州会议通过的《中国地方志协会第四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学术委员产生办法》作了修订,将《产生办法》第二条修改为:“常务理事或副秘书长一个省(市、区)一名。考虑到开展工作的方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适当增加了几个名额。”据此,会议讨论通过了协会秘书处在征求各地协(学)会意见基础上提交的18名常务理事候补人选。加上原有的16名常务理事,本届协会共有常务理事34名。

会议审议批准成立城市区志工作委员会。城市区志是上世纪80年代修志大潮中涌现出来的新志种,从1989年开始,城市区志的同志因工作的需要,自动聚集起来成功举办了14次全国城市区志研讨会,出版了10本会议论文选集。会议认为他们有了较好的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发展已比较成熟,符合协会成立专业(工作)委员会的条件,准予成立作为协会单位会员的城市区志工作委员会。

目前,全国除西藏外,各省(市、区)都成立了地方(史)志协(学)会。他们的工作很活跃,也很有成效。有鉴于此,会议请北京杨绍澄、黑龙江龚强、浙江杨金荣、广西蓝日基、青海谭奇等同志作为单位会员代表介绍了他们协(学)会的工作经验。五个单位会员的工作各有特点,为协助当地志办做好修志工作、加强学术研究各显其能,充分发挥了协(学)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修志的目的在于用志,修志必须真正发挥“经世致用”的功能。他们无一例外地都把用志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积极利用方志资源开展用志工作,为现实服务,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在谈到本届协会任期内的工作计划时,与会代表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本届协会要紧紧围绕朱佳木会长和单天伦副会长在广州会议上的讲话来开展工作。会议做出协会今后的工作要点是:认真做好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协调工作,召开理论研讨会,推动学习的深入;根据地协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报告”中建议的近期理论研究重点,召开主题明确的小型研讨会,以推动理论研究;解读一两部续修新志,就指导思想、体例结构、资料收集与使用、图表运用、编辑印刷质量等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分别做出评论,为其他单位提供借鉴;开展对外包括对台港澳的学术交流活动,除组织团组出访外,争取开一次两岸三地方志文化学术讨论会,推动方志文化交流,服务祖国统一大业;团结广大的方志工作者,大力开发志书资源,花大力气在读志用志方面做文章。

会议还听取了协会副会长、四川省地方志编委会常务副主任秦安禄有关全国地方志工作第一个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立法工作经验。

最后,协会副会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副秘书长兼办公室副主任田嘉作了总结发言。他充分肯定了会议取得的成果,要求与会代表把本次会议精神贯彻到今后的工作中。他代表协会向青海省政府、青海省地方志编委会成功举办本次会议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这次会议是在全国深入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工作会议。本次会议增补了18名常务理事,批准成立城市区志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交流了经验,制定了本届协会任期内的工作计划。这对协会近期工作的开展具有指导意义,必将对新一轮修志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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